2026-03-28 14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中第十一条规定,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,现予以公示。
项目名称:塑料制品生产项目(一阶段)
地点: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北路609号
建设单位:泰州市海陵区宇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
竣工时间:2026年3月28日
联系人:苗建权
联系电话:186061123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