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11-01 152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嘉庚(江苏)特材有限责任公司半导体及光伏热场改造项目(一阶段)竣工时间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半导体及光伏热场改造项目(一阶段)
地点: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世纪大道38号
建设单位:嘉庚(江苏)特材有限责任公司
竣工时间:2024年11月1日
联系人:翁伟鸣
联系电话:13852895075
公示期限内对于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