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7-10 1576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巨腾电子科技(泰州)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、平板电脑和其他手持装置的金属机壳二期扩建项目(重新报批)二阶段调试时间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笔记本电脑、平板电脑和其他手持装置的金属机壳二期扩建项目(重新报批)二阶段;
建设单位:巨腾电子科技(泰州)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泰州经济开发区周山河南侧、吴陵南路西侧、纬六路北侧;
调试时间:2020年7月10日-2020年7月31日;
联系人:李工;
联系电话:13852666691;
公众反馈方式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公众采取评论、电话反馈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,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,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