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6-01 95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344万片剂、758万瓶/支/袋注射剂、65万瓶冻干粉针剂、10180万支口服液技术改造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新增年产1344万片剂、758万瓶/支/袋注射剂、65万瓶冻干粉针剂、10180万支口服液技术改造项目
建设单位: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(高港区)扬子江南路1号
调试时间:2026年6月1日~2026年7月31日
联系人:徐进
联系电话:13625175201
公众反馈方式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公众采取评论、电话反馈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,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,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。